摘要:對企業環境信用進行評價有利于進一步完善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企業環境信用監管,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環境保護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中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已經試點及實施將近十二年,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文章通過對中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現狀的分析,總結了中國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中所取得的進展,并從實現評價結果的區域互認、探索企業環境信用承諾制度、完善獎懲機制等方面提出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在今后的研究方向。
關鍵詞: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獎懲機制;評價指標
近年,中國對環境保護領域信用建設工作越來越重視,2019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 明確要求: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健全信用監管,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快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發揮同行業和社會監督作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是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手段,客觀公正地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有利于加強企業對于自身環保問題的認識。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具有“風向標”的作用,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合理運用環境信用評價結果能夠明確監管重點,實現精準監管。此外,通過對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的合理應用提高企業的環境違法成本,促進企業自覺遵守環保法律法規。
一、中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的推進歷程
中國從2003年開始在部分省市開展企業環境行為評價試點。
2005年11月《關于加快推進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工作的意見》中提出在全國推廣試點經驗,加快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工作;對評價結果五色標示并制定《企業環境行為評價指南》[1-2]。
2013年12月《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擴大了評價范圍,發布《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指標及評分方法(試行)》,在江蘇、重慶、廣東等城市展開試點。
2014年11月《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要求建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將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2015年11月《關于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中提出到2020年企業環境信用制度基本形成。
2019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臺建設。
中國環境信用評價推進歷程見表1。
截至目前,超過七個省市生態環境部門印發相關環境信用評價文件[3](見表2),指導轄區內環境信用評價工作。
二、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進展情況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指的是,環保部門將企業環境狀況與相應的環境指標相結合,對企業環境信息進行記錄和評價,并確定企業環境信息等級,是協調企業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規范企業環境行為的重要手段,是當前環境保護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
通過建立“主動參評”和“被動參評”的信用評價程序和評價結果的公開與共享機制實現信用評價等級的測定。
2005年,國家環保總局提出《關于加快推進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全國所有省份內都推行企業環境信用評價。
2011年國務院提出《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
2013年,四部委聯合發布《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自此正式開啟了企業環境行為的信用評價制度的新時代。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經過二十年的試點摸索以及全國范圍內的鋪開實踐,目前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已經取得重要進展,全面實施綠色信貸政策,部署企業環境信用制度建設,為環境信用評價及其運用打下了很好的數據基礎,推動地方持續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運行實踐。
當前,主要通過行政環境手段和環境經濟手段治理,通過國家行政職能部門對企業環境行為進行監管,部分省份嘗試利用社會服務分擔環保部門工作。
2.1企業環境誠信意識有所提升
隨著中國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建設全社會范圍內的信用體系已經成為助力行政監管的重要手段。通過將企業自身的切實利益與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相關聯加深企業對于環境誠信意識重要性的認識。
當企業環境信用體系與社會信用體系完成完整的一體化融合,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范圍不再局限于環保領域,該結果將成為衡量企業的信貸、首發上市、再融資甚至企業負責人個人征信行為的指標之一,將企業的環境信用與企業責任人直接匹配關聯,進一步加強企業責任人的經營責任和環境誠信意識。
2.2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化平臺初步建成、
有利于實現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共享
目前,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化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共享。相關部門通過結合部門行業管理數據,建立行業信用評價模型,為信用監管提供更精準的依據。
此外,公眾可以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網及相關部門門戶網站實現對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的查詢。隨著行政主管部門對于信用信息“應歸盡歸”要求的深化落實,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會形成包羅萬象的“全能”數據庫,企業基礎信息、執法監管和處置信息、失信聯合懲戒信息等與相關部門業務系統將實現按需共享。
基于海量數據備份以及大數據傳輸技術,可實現數據庫的實時更新,有助于行政主管部門實現精準的協同信用監管。
2.3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在企業運營過程中的作用
被評為環境信用失信的企業,可以根據評價結果策劃接下來的經營策略,防止在資金需求的關鍵節點發生因失信無法完成融資的情況。
而對于環境信用優秀的企業,在接下來的經營過程中在資金需求方面獲批的可能性會增加,在參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評優活動時,在申請獎勵資金方面也會獲得相應的加分。
此外,隨著企業環境信用建設工作的不斷完善以及信用系統一體化,環境信用優秀的企業可以獲得越來越多的行政許可便利、獲得主管監管“松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生產經營上去,提高企業的運行效率。
2.4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在主管監管過程中的作用
目前,行政主管部門對于企業環境行為的監管大部分是根據企業性質確定的。基于企業規模開展的執法檢查存在一定的主觀性和隨機性,容易造成規模大、管理相對規范的企業執法檢查頻次高,疲于應付;很多環境管理能力差的企業成為“漏網之魚”,導致行政主管部門監管效率不高。
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為環境監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參考依據。充分利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將環境監管重點放在環境信用失信企業上。綜合運用環境信用平臺數據,做到有的放矢,大幅提升監管效率,實現一次監督檢查解決多項環保問題。
此外,通過對環境信用失信企業加強現場檢查、監督檢查,可以有效督促其進行環境違法整改又能規范其環境管理行為,降低企業的環境風險。而對于環境信用評價優秀的企業則可以減少現場頻次,或者采用大數據[4-5]、無人機等手段進行監管,盡可能減少企業運營過程中由于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監管責任對于企業造成的“擾動”。
三.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存在的問題
3.1盡快出臺統一的評價標準、實現評價結果的區域互認
目前,各省市開展環境信用評價的評價內容、評分標準、評價方法差異很大。譬如四川省出臺的辦法評價[6]指標共有25項,內容既包括九項基礎分,還包括九個扣分項和七個加分項,整個評價體系較為客觀地體現了企業環境管理水平。而有的省份只關注環境處罰信息,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基本上是基于環保處罰情況得出的結論。
除此之外,對于評價結果等級的劃分也不統一,有的劃分為四級,有的劃分為五級。評價指標差異性太大,等級劃分不一致,會對評價結果的跨區域互認造成較大障礙,不利于形成覆蓋國家、省、市、縣的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系統,妨礙后續的環保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有效運轉。
3.2探索企業環境信用承諾制度
承諾制是行政主管部門為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輕企業審批負擔、激發企業主體活力實施的重要舉措,然而中國目前還沒有開展企業環境信用承諾制度的先例。
企業環境信用承諾制度的實施可以從已經實施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入手,尋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與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有效銜接途徑和方法。此外,探索形成環境信用承諾制的獎懲機制,實現對誠信企業激勵和失信企業懲戒的有效監管,也是確保企業環境信用承諾制度有效實施的至關重要環節。
3.3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獎懲機制、制定并落實企業獎懲制度
目前,對于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獎懲操作機制不完善[7],只能在某些特定領域開展獎懲,限制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應盡快研究完善企業環境信用在包括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再)融資以及承諾制等事項中的鼓勵或者懲戒作用,將企業環境信用的應用形成行之有效的獎懲機制,才能更好地推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成果的應用。
此外,融合環境信用數據與社會信用數據,將信用評價結果與企業直接利益關聯性融入獎懲機制,進一步提升環境信用評價在企業的重視程度。
四、結語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是環境保護領域信用建設的重要環節。通過對評價結果的共享及應用,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企業提升環境管理工作的重視度,也可以為行政主管部門合理分配使用監管資源提供一定的依據。
隨著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與社會誠信體系的進一步融合,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獎懲機制的進一步完善,企業環境應用評價將在環保領域以及環保以外的多個領域發揮更 重要的輔助決策作用。(作者:丁飛,周銘,張晶,王海紅,衛小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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