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用記錄的形成一般有兩種:一種是由個人主觀意愿導致的不良信用記錄,例如,信用卡惡意透支,故意拖欠房貸、車貸等大額貸款,不履行擔保人代償責任等以上情況是不允許信用記錄修復的;另一種是非本人意愿或本人因其他原因造成但“情節輕微”的不良信用記錄,包括身份證盜用、信息提供機構信息提供錯誤、信息主體對授信條款誤讀等情況是可以修復也是允許修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