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律服務行業信用管理規定明年1月正式實施
2014-01-07來源 中國信用網
隨著信用時代的到來,上海也將打造社會組織的信用體系提上日程。在《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3-2015年行動計劃》 推出后,上海市司法局昨日透露,明年1月1日將正式實施《關于法律服務行業信用管理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今后,市民若要花錢請律師打官司,不妨先登錄市信用平臺,了解他的信用記錄后再作判斷。該《若干規定》 由市司法局、市經信委、市征信辦聯合發布。
《若干規定》 主要規定了幾項重要機制,首先是信用信息披露機制。與以往推出的“上海法律服務行業誠信郵箱”不同,此次將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服務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分為基本信息、表彰信息、預警信息和高風險警示信息,并依權限分別向社會公眾、法律服務行業、市信用平臺(包括其他行政機關)開放查詢功能。
今后,相關的單位和個人如需檢索法律服務失信記錄,在登錄信用平臺后,就會找到一個類似于谷歌、百度一樣的搜索引擎界面,只需輸入相應的關鍵詞,就可實現查詢。
另外,《若干規定》 明確了分類監管等級評定機制。利用司法行政機關在一定期限內掌握的信用信息記錄,對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服務從業人員的分類監管等級開展評定,分類監管等級依次分為A、B、C、D四等。
除此之外,分類監管機制也是《若干規定》 中的一個亮點。按照分類監管等級評定情況和被錄入信用信息的情況,對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服務從業人員開展分類監管,分為限制或禁止參加政府采購和評獎、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等。
《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3-2015年行動計劃》 明確,應當“建立和完善統一的法律服務行業信用信息系統”、“研究制定建立統一的誠信信息評價標準和分類監管機制”、“研究制定發布法律服務市場責任主體行為誠信標準,進一步完善充實誠信分類監管標準”等。
上海市司法局表示,制定《若干規定》,是貫徹《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3-2015年行動計劃》 的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法律服務行業信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引導和促進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服務從業人員依法自律、誠信執業、規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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