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福建省取消省外建筑企業入閩備案管理,原則上不再為出省承攬業務的省內建筑企業出具無不良行為等證明。這是福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就建筑企業在該省跨區域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發出的通知中明確的。
根據通知,福建省取消省外建筑企業入閩備案管理,省內外建筑企業在各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跨區域承攬業務的,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也不得要求辦理進入當地登記備案手續。同時,福建省原則上不再為出省承攬業務的省內建筑企業出具無不良行為、無質量安全事故、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等證明。對于福建省省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違規要求開具相關證明的,可向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反映。
為做好建筑市場統一開放工作,福建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對現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對在市場準入、招標投標等方面設立不合理條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業承攬業務的,按照“誰出臺,誰清理”的原則,于1月底前進行修訂或撤銷。(中國建設報)